4.1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


4.1.1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应包括下列内容:
    1 各级和各岗位消防安全职责、消防安全责任制考核、动火管理、消防安全操作规定、消防设施运行规程、消防设施检修规程。
    2 电缆、电缆间、电缆通道防火管理,消防设施与主体设备或项目同时设计、同时施工、同时投产管理,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管理。
    3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,防火巡查、检查,消防控制室值班管理,消防设施、器材管理,火灾隐患整改,用火、用电安全管理。
    4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管理,专职和志愿消防队管理,疏散、安全出口、消防车通道管理,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(包括防雷、防静电)。
    5 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,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以及演练。
    6 根据有关规定和单位实际需要制定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制度。
4.1.2 应建立健全消防档案管理制度。消防档案应当包括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和消防安全管理情况。消防档案应当翔实,全面反映单位消防工作的基本情况,并附有必要的图表,根据情况变化及时更新。单位应对消防档案统一保管。
 
条文说明
4.1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
4.1.1 明确单位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应包括的内容。
   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主要包括《消防安全管理规定》第十八条的要求,电缆防火管理,消防设施运行、检修规程等制度,以及结合电力单位实际制定的规定。还应根据单位机构调整、设备增减、变动等情况及时修改完善制度。
4.1.2 《消防安全管理规定》第四十一条要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消防档案;第四十二条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应当包括:单位基本概况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情况,建筑物或者场所施工、使用或者开业前的消防设计审核、消防验收以及消防安全检查的文件、资料,消防管理组织机构和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,消防安全制度,消防设施、灭火器材情况,专职消防队、志愿消防队人员及其消防装备配备情况,与消防安全有关的重点工种人员情况,新增消防产品、防火材料的合格证明材料,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。第四十三条要求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应当包括:公安消防机构填发的各种法律文书,消防设施定期检查记录、自动消防设施全面检查测试的报告以及维修保养的记录,火灾隐患及其整改情况记录,防火检查、巡查记录,有关燃气、电气设备检测(包括防雷和防静电)等记录资料,消防安全培训记录,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记录,火灾情况记录,消防奖惩情况记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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